根據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印發的《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考評暫行辦法》,從明年1月1日起,該局將對房企信用情況進行“打分評級”並向社會公佈。此舉有利於進一步規範房地產企業經營行為,為購房者決定購買行為提供重要參考,為業主維護合法權益添加一份保障。
  根據《辦法》,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信息分為基本信息、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三類。房地產主管部門通過房企自報信息、房企相關主管單位信息、社會公眾反映、媒體公開披露以及司法機關和紀檢監察部門認定的信息等,比照同時制定的信息考評標準加以綜合認定。考評基本分為100分,實行加減分制,近三年無新開工建設項目的企業均以90分為基礎分值。信用考評記分期限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;計分周期屆滿時,年度信用等級、綜合評分等信用記錄予以存檔。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考評結果在70分以下的,予以通報,不予推薦行業評先評優,企業主要負責人須接受約談。(通訊員黃偉東記者吳量亮)  (原標題:合肥明年對房企信用“打分評級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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