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華社杭州4月3日電(記者於佳欣、王政)作為美麗鄉村建設先行區,浙江省首個美麗鄉村省級地方標準《美麗鄉村建設規範》近日出台,全省新農村建設從此有“有標可循”。
  《規範》引用了新農村建設方面現有的國家、行業及地方標準21項,主要從村莊建設、生態環境、經濟發展、社會事業發展、精神文明建設等7個方面36個指標為美麗鄉村建設提出可操作的實踐指導。
  據介紹,浙江省《美麗鄉村建設規範》以安吉縣新農村建設成功經驗為基礎。安吉位於浙江省北鉑是國家環保部授予的生態縣,也是美麗鄉村最早的實踐者之一。
  安吉縣縣長王樹表示,自開展“中國美麗鄉村標準化示範縣”建設以來,安吉縣在改善農村環境質量、提升農村經濟實力、完善農村服務體系和保護弘揚傳統文化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。
  自十八大報告提出建設“美麗中國”以來,各地建設美麗鄉村的熱情空前高漲。但有的地方美麗鄉村建設存在“自說自話”“各自為政”等問題,迫切需要可供借鑒的操作指南。作為美麗鄉村建設先發地之一,浙江率先發佈《美麗鄉村建設規範》,為建設美麗鄉村提供了一個藍本。
  浙江省質監局副局長趙孟進表示,此次出台的《規範》只是操作指引,並非要求美麗鄉村建設整齊劃一,而是儘力彰顯各鄉村自己的特色,按照鄉村的自然稟賦、歷史傳統和未來發展要求,最大程度保留原汁原味的鄉村文化和鄉村特色,以適應不同村莊的發展要求�  (原標題:浙江出台美麗鄉村建設規範 新農村建設"有標可循"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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